2017年5月3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,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”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围绕依法治国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,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“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。”党建网微平台为您梳理习近平如何推进这场“广泛而深刻的革命”。
5月3日,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。
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中把握
全面依法治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。2014年10月,习近平在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的说明中指出: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,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。”
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,而且是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重要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。习近平强调:“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‘四个全面’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,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‘全面’的关系,努力做到‘四个全面’相辅相成、相互促进、相得益彰。”
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保障。习近平指出:“现在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,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。”“我们要切实抓好落实,让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依法治国像两个轮子,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。”
习近平还强调:“在我们国家,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,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,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。我们党是先锋队,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。”
坚持法治道路、法治理论、法治体系“三位一体”
习近平指出:“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,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;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,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;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。”
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解决好道路问题。习近平强调: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必须走对路。如果路走错了,南辕北辙了,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。”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。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,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、几十条,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。”
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。习近平2017年5月 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,“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。”“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,有我们的体制机制,有我们的国情,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,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,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、有自信。要以我为主、兼收并蓄、突出特色,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、教什么、教给谁、怎样教的问题,努力以中国智慧、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。”
坚持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
习近平2017年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,“建设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,实现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,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。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,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,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。”
习近平强调,“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,要充分利用学科齐全、人才密集的优势,加强法治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,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、作出科学总结,提炼规律性认识,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。”
习近平要求,“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,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,加强法学教育、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。法学专业教师要坚定理想信念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做好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同时,深入了解法律实际工作,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,多用正能量鼓舞激励学生。”
习近平指出,“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,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,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,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、尊法守法。”